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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黄陂回应“子女未考本校解聘班主任”:副校长言语失当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闵宁

针对“教师因子女未报考本校被解聘班主任”一事,7月7日,武汉市黄陂区教育局发布通报称,被解聘的黄老师在双向选择中落聘。黄陂一中没有学校教职工子女必须就读本校的规定,更没有出台相关文件。刘副校长在做相关工作时,方法简单,言语失当,给学校造成了负面影响,已作出深刻检讨。纪检部门将进一步深入调查,依纪依规启动问责程序。

  此前,黄陂一中(盘龙校区)准高三年级多个家长反映,孩子班主任黄老师被停职,因为他的孩子没有报考本校,而是去了华师一附中。黄老师回应媒体时,确认此事属实。该校副校长称,学校有相关文件,对其停职解聘。

  7日凌晨,黄陂区教育局通过官方微博发布《落聘是双向选择逐级聘任的结果》一文,对此事进行了回应。

  回应称,近日一则关于黄陂一中一名教师因子女未报考本校被解聘班主任的消息在网上热传。经调查,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管理,提升教师的竞争意识和责任意识,黄陂一中在2017年经学校教代会通过,出台了《黄陂一中双向选择逐级聘任方案》。该方案实施以来,得到学校教职员工的充分肯定,在2019年新一届高三年级聘任中,黄陂一中盘龙校区原高二10名班主任、38名教师参与选聘,有4名班主任和6名科任老师落聘,黄老师是其中之一。

  通报称,黄老师为原高二(1)班班主任,兼任政治老师。他的落聘是高三年级组根据其班主任管理和学科教学实绩综合考评得出的结果,与其孩子是否就读黄陂一中无关(学校6月29日完成高三聘任并公示,2019年中考分数于7月2日发布)。按照方案,黄老师可以继续参加高二和高一年级的聘任,不存在停职解聘的说法。

  通报最后强调,黄陂一中没有学校教职工子女必须就读本校的规定,更没有出台相关文件。刘副校长在做相关工作时,方法简单,言语失当,给学校造成了负面影响,已作出深刻检讨。纪检部门将进一步深入调查,依纪依规启动问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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